这就要求以法治国,要求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。韩非也称这一学说为“刑名之术”。他认为,具体的法令条文叫名,依据法令条文进行赏罚叫刑。名是刑的根据,刑应合乎名。这就叫“刑名之术”。由于中国的法治思想是先秦法家提出的,所以探讨汉武帝的法治思想离不开先秦法家的法治思想。
汉武帝继承了先秦和汉初执法公平“不别亲疏,不殊贵贱”的法治思想,以法治国,是突出的。武帝妹妹隆虑公主之子昭平君,又是武帝女儿夷安公主的丈夫,犯法当死,隆虑公主临死前,以金千斤、钱千万为其赎罪。
按汉朝的法律是可以以钱赎罪的,所以武帝批准了。隆虑公主死后,昭平君又犯法当死,因为是公主之子,廷尉不敢做主处决他,又请示武帝决处其罪。
武帝“为之垂涕叹息,良久曰: ‘法令者,先帝所造也,因弟(妹)故而诬先帝之法,吾何面目入高庙乎?又下负万民。’乃可其奏,哀不能自止,左右尽悲。朔前上寿,曰: ‘臣闻圣王为政,赏不避仇仇,诛不择骨肉。’《书》曰: ‘不偏不党,王道荡荡。’此二者,五帝所重,三王所难也。陛下行之,是四海之内元元之民各得其所,天下幸甚!”汉武帝在处理这一案件时可以说继承了先秦法家的法治思想。